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澳抗)携带者的形成
  多数学者认为,无症状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形成主要与机体免疫功能低下有关。还与年龄、性别及遗传等因素密切相关。
  (1)首先是母婴传播:母亲对子女的垂直传播是出生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最主要的感染来源。在没有预防措施的情况下,表面抗原、e抗原双阳性的母亲,引起母婴乙肝病毒传播率几乎是百分之百。婴儿对大量入侵的乙肝病毒感染缺乏免疫清除能力,呈现"免疫耐受状态"。入侵乙肝病毒的去氧核糖核酸可与婴儿肝细胞的染色体基因组合,利用婴儿肝细胞复制繁殖,并逃避机体免疫系统的攻击。从而表现为长期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状态而并不出现症状。
  (2)婴儿期感染:幼婴如长期与表面抗原、e抗原阳性母亲、保姆、亲属密切生活接触,如哺乳、喂食、亲吻等可导致感染。也可通过预防接种和注射途径感染。婴幼儿期在易感的环境中比成人的感染并携带表面抗原的机率约高8倍。
  (3)抵抗力较弱,免疫功能低下或不全的青少年、成人接触乙型肝炎病毒后,可表现为不发病,但又不能清除病毒,使病毒与机体处于共存状态,成为无症状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人有无传染性,是否可以结婚
  乙肝表面抗原(即"澳抗")是乙肝病毒的外壳蛋白,不含病毒的核酸成分,就其本身而言不具有传染性,因此不应将其视为传染性的标志。但一般来说,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常有乙肝病毒的其它指标同时存在,表示这个人的血内正携带或存在乙肝病毒感染,但并不能表明当时是否有乙肝病毒在体内活跃复制。因此,一般说来,仅仅乙肝表面抗原一项指标阳性者对周围同志不构成明显的威胁。
  如果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同时有乙肝或丁肝病毒在肝内活跃复制,有大量病毒颗粒不时向血液或体液中释放,那么这个人的血液、唾液、精液、乳汁、宫颈分泌液、尿液都可能带有传染性。反映乙肝病毒复制的指标很多。如高滴度的核心抗原及其核心抗体免疫球蛋白M、e抗原、乙肝病毒去氧核糖核酸和去氧核糖核酸聚合酶。第一项指标主要在肝组织内查到;第2、3、4项在一般实验室可检测,如果第2、3、4项明显阳性,其血液等的传染性就可以肯定。如e抗原阴性而e抗体阳性,则血液传染性低。所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及其对象在结婚前最好要查一下乙肝e抗原和e抗体。e抗体阳性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可以结婚。若乙肝e抗原阳性,需查对方的血,如对方血中表面抗体阳性,说明对方对乙肝病毒已有免疫力,不易再感染,可以结婚;如对方乙肝表面抗原、抗体和核心抗体均为阴性,则表明对方对乙肝病毒既未感染过又无免疫力,婚后很易被感染,暂不宜结婚。可按0、1、6方案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待6个月以后体内产生足够保护性抗体时再结婚,这样处置比较安全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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